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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剪纸非物质遗传保护简述

中国民间剪纸非物质遗传保护简述 中国民间剪纸非物质遗传保护简述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以来,基于全球化的冲击,国际社会开始全面关注世界各民族广泛存在的民族民间文化,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 1989 年 11 月第 25 次大会上通过《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建议案》制度;于 1997 年 11 月在第 29 次大会上通过关于宣布“人类口头遗产代表作”的决议,并在第 154 次执行局会议上将其表述修订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在 1998 年 10 月通过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 ;于 2001 年和 2003 年先后两次公布第一、二批共 47 个“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历时 12 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开始在全世界得到推广。特别是 2003 年 10 月 17 日,该组织在法国巴黎总部举行的第 32 次大会上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更是把这种捍卫人类文化多样性、捍卫各国各民族的文化主权、以及全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斗争推向一个新的阶段。2004 年 8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10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国政府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开始全面在中国展开,之前关于民俗民艺的文化保护工作自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单位,发起组织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开展实施。随着工作的展开,重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浪潮开始席卷全中国。


中国民间剪纸非物质遗传保护简述


剪纸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朵奇葩,2003 年被列入中国民间十大文化遗产抢救工程。2004 年 4 月 8 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剪纸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围绕着中国民间剪纸无形遗产申报这一核心主题,与会者探讨和研究了中国民间剪纸民俗保护现状、传承保护模式及其与当代文化和社会生活发展的关系等议题。2006 年中国民间剪纸艺术的发掘和保护工作正式全面启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就收录了九地的剪纸,包括河北蔚县剪纸、河北丰宁满族剪纸、山西中阳剪纸、辽宁医巫闾山满族剪纸、江苏扬州剪纸、浙江乐清细纹刻纸、广东剪纸、云南傣族剪纸、陕西安塞剪纸。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中又增加了三十一种剪纸。


随着保护的深入,我们越来越认识到,活态流变性是民间剪纸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许多学者、专家对于民间剪纸如文化空间、文化资源、文化基因、生态博物馆等问题的思考都贯穿在“活态文化”这一命题下。但是对于如何进行活态保护,以及具体措施的操作,却很少有系统的论述。目前民间剪纸已经或多或少地进入了市场,但由于还没有建立起系统的、科学的保护体系,大部分进入市场的剪纸产品是盲目的、缺乏竞争力。因此探索剪纸这种民间艺术如何在市场经济体系下生存发展,以及如何推动其向社会资本和文化生产力价值的提升和转化,就显得极为重要。


2009 年 2 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北京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论坛”,针对当前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生存课题进行深入讨论,既提出要通过生产的方式而不仅仅是国家资助来维护和促进非物质文化的发展,又批判了一些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盲目的、不科学的产业化开发。虽然“生产性保护”理论还是一个刚刚起步的系统工程。但比较起其他的保护方法,生产性保护能够更全面、更为本质、更有针对性地保护现代市场经济下的民间剪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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